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5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2年6月1日向河北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蒋巨峰通报督察报告,河北省委书记倪岳峰作表态发言,河北省省长王正谱主持会议。左力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河北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