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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0年《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利用在线监控或者其他技术监控手段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性数据,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2022年5月20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自动监控数据分析,发现某公司废水排放口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小时数据极低,进一步查看视频监控发现自动监控站房存在无关人员频繁进出,同时废水排放口处排入自动监测设施采样池的三股废水颜色存在差异,疑似将一根橙色自动监测设施采样管插入其中一根相对清澈排水管中。
为切实提升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落实行动要求,利用线上巡查智能分析、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查办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随着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升级的持续推进,NOx排放限值逐渐降低,脱硝剂的过量投加造成了突出的氨逃逸问题。逃逸氨除了直接贡献PM2.5并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外,还对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造成了标气通全程的T90示值误差及响应时间超标。
随着环境管理部门对污染源在线监测及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精细化和非现场化的开展,推动了一些非现场监管技术手段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在非现场执法监管工程项目实施中对在线监测数据的应用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以下结合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工作过程、非现场监管中的参数监控及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控制等方面对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非正常工作状态下数据的应用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相关建议和参考方案供有关单位参考,便于对在线监测数据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