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段短暂消失的在线监测数据,6段缺失的监控视频画面,6次污染物浓度突变的在线数据,蛛丝马迹之中发现了一起烟气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案件的重要线索。近百个安防视频监控点位、近百小时的安防监控视频,两千多个在线监测设备的原始数据,抽丝剥茧之中还原事件发生的全部过程……近日,十堰市生态环保执法人员通过在线监控数据,一步步揭开了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违法行为的真相。
异常突变,小数据暗藏“大玄机”
2022年5月11日早上,十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信息装备科的执法人员像往常一样打开了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对前一日各重点排污单位的在线监测数据逐一进行巡查。
当巡查至十堰市郧西县某企业时,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5月10日11时至23时的二氧化硫(折算均值)的小时数据都显示为红色超标状态,但是到5月11日0时至5时同一因子的小时数据却异常变小。
凭着对环境在线自动监测违法行为的敏锐嗅觉,执法人员果断判定该企业在线数据存在问题,决定对该企业进一步跟进调查。
不查不要紧,一查果然发现了在线数据中的“大玄机”。
执法人员从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调取了该企业在线监控系统上传的分钟数据,发现在5月11日凌晨0点至6点的6次污染物浓度突变在线数据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含量、湿度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且氧含量和湿度数据在企业正常工况与空气状态下切换,但烟气流速、温度、烟尘实测值均未发生明显变化,据此,执法人员判断企业烟气在线设施的进气管在该时间段被人为断开。
为慎重起见,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上传至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的数据进行了核对,结果显示两者数据一致。
突击核查,可疑点揪住深挖
数据出了问题,原因到底出在哪儿?到底是企业弄虚作假还是在线监测设备故障?
执法人员为了尽快查清真相,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站房内省、市两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安装的视频监控。
通过直接调取市级视频监控,执法人员发现,在5月11日凌晨0时4分至7分、1时43分至47分、2时08分至2时12分、3时41分至46分、4时07分至11分、5时45分至49分,站房内的视频先后掉线缺失6次,视频掉线的时间和数据异常的时间同步呼应,进一步坐实了该企业存在人为干扰烟气在线监测设施的事实。
兵贵神速,在基本摸清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的时间点后,执法人员决定直击第一现场,对前期整理的线索进行核实查处。
当天下午3点钟,执法人员赶到了涉案企业现场。为了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按照常规检查的步骤对该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企业的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进行了核查。
通过现场对省市两级视频监控的位置、站房内供电线路的排布、烟气在线分析仪器状况的勘察,执法人员发现了问题的端倪——该企业烟气在线监测站房内所有设备的供电总开关位于站房外的一个配电箱内,当总开关关闭时,站房内的视频监控、烟气在线分析仪器均会断电,自然也就不会拍摄到站房内的画面,企业也就可以趁着断电的间隙在站房内“为所欲为”,同时此时段的在线数据也会缺失。
视频掉线、数据缺失的原因已经找到,下面就要破解违法人员是在何处实施的,从采样点到在线站房分析仪,近50米的高空管线都有可能。
细心的执法人员通过分析企业5月11日0至6点的在线数据,发现6次污染物浓度突变的在线数据中,湿度在线数据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执法人员分析,进气管断开位置不应该在站房以外,否则涉案人员无须通过切断在线站房的电源来避开监控拍摄;进气管断开的位置也不可能在湿度测量仪之后,否则进气管断开前后,湿度不可能发生突变。
据此,执法人员判断在线设施进气管的断开位置位于在线站房内且处于湿度测量仪前端。执法人员立即到站房内在线设施的进气管走线进行排查,在湿度测量仪顶部的进气管上发现一个活动的接口,高度怀疑视频监控掉线的间隙,涉案人员从这个接口将进气管人为断开,导致分析仪检测的是站房内的空气。
疑点已经排查出来,但是站房内重要节点监控视频缺失,站房外又无监控探头,如何才能锁定违法行为的核心证据呢?
视频分析,关键点锁定证据链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违法行为只要发生终究会留下痕迹。
在结束在线监测站房的现场勘察后,执法人员直奔下一个重要取证地点——企业安防监控室。一进入安防监控室,首先映入执法人员眼帘的就是两块巨大的显示屏,每个屏幕上显示着30个监控点位的实时画面。
现场经过询问,该企业厂区内有近百个安防监控点位,所有点位的画面都集中显示在眼前的两块大屏上,这个状况如当头一棒让人顿感蒙圈。但是执法人员迅速调整好心态,逐个画面开始进行人工匹配查找,最终迅速确定了以“生活区门口1”为目标的安防视频监控点位,因为该点位拍摄的画面正好对准了在线监测站房的必经之路。
目标锁定,问题迎刃而解。执法人员根据已经掌握的时间线来匹配监控画面,最终确定了企业安环科长多次出现在了监控视频的画面之中。
执法人员当即对安环科长进行了调查询问,但是其本人却一口否认5月11日凌晨去过在线站房。明知安环科长说了谎,执法人员并未当即点破,执法人员直接围绕安环科长所述当晚活动轨迹,再次调取了企业办公楼周边3个点位、生活区周边4个点位5月11日0时至6时的监控视频,足足27GB的视频数据,当执法人员证据调取完毕、调查询问结束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
执法人员从企业离开后,并未对速战速决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也未对一天的辛劳感到疲惫,反而对调取的证据精神百倍,因为执法人员知道尽快还原事实真相,将企业的违法行为绳之以法才是自己肩负的最大责任。
根据时间节点,执法人员对27GB的视频进行了比对,同时再次对企业在线监测设施站房内市级监控的视频画面进行了分析。可谓是天不藏奸,执法人员通过视频不仅还原了安环科长当晚0时至早上6时许多次进入站房的全部过程,更是惊喜的发现站房内断电前后湿度测量仪顶部的进气管接头位置发生了明显变化,锁定烟气在线分仪进气管多次被人为插拔干扰的事实。此时已是凌晨4点,但至此该企业通过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被完整揭穿。
5月12日一早,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企业做了进一步的补充调查及取证,调取了企业的生产工况及投料资料、原料检验资料、烟气在线分仪原始数据等关键证据,使得所有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链条,企业的违法事实被牢牢锁定。
天网恢恢,环境执法人员在前方等你
此案中,该企业安环科科长应该是对“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理解的最为透彻。
根据执法人员的调查发现,企业安环科科长在5月11日0点—6点实施了该环境违法行为后,当天8:30到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参加生态环境相关业务培训,培训过程中听到“污染环境罪”相关内容时,将该页面拍照并将“重点排污单位存在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情形视为严重污染环境罪”等字样圈起来后发给其领导,当天13:10,执法人员联系他开始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或许其做梦也未想到伸手即被捉。
为了做到快查快处,执法人员利用周末分头加班整理证据材料、撰写调查报告,从立案到具备条件移交公安部门只用时5天。这既是环保执法人员高效办案能力的体现,又彰显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的决心。目前此案因涉嫌刑事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