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月底生态环境部督导检查发现的两家问题企业共予以120万元罚款。
今年2月,生态环境部在陕西关中地区督导检查涉气重点企业时,发现韩城市两家焦化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其中,韩城市裕隆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稀释自动监测采样烟气,干扰1、2号焦炉烟气监测数据;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编造虚假台账掩盖违法生产事实,脱硫脱硝系统频繁停运、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此后,韩城市生态环境局随即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取证,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将违法问题与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经过调查,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发现,韩城市裕隆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在2月22日及23日出现烟气超标排放,其中2月23日烟气超排2.63倍。这家公司在烟气干法脱硫故障达不到处理效果的情况下,通过稀释自动监测采样烟气,存在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现象。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在3月6日,因生产车间故障导致全厂停电,出现冒黄烟现象,持续65分钟。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最终,韩城市裕隆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被罚100万元,3名责任人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被罚20万元,2名责任人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