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刚刚举行的生态环境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监测一词亦是高频出现。相关负责人指出,为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良好开局,2021年围绕优化、深化、强化三个特点,各项工作得以稳中求进的进行。
自今年年初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开始,生态环境部构建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步伐就在不断加快。
5月27日,生态环境监测司召开了《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关键技术与战略研究》研讨会。会上明确,将实现高水平保护要求的高水平监测、支撑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作为研究主线,以水、气、碳、生态等要素为重点,逐步拓展领域的研究范围。
在刚刚举行的生态环境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监测一词亦是高频出现。相关负责人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良好开局,2021年围绕优化、深化、强化三个特点,各项工作得以稳中求进的进行。
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将从监测评价考核、PM2.5和O3协同监测、碳监测、新污染物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水生态监测等方面多向发力。对此,发布会就以下五个要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1.新污染物监测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环境调查监测,建立新污染调查监测制度和化学风险评估制度,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清单,摸清新污染物的“底”。
环保圈分析称,酝酿已久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终于正式启动,对于环保产业来讲,首先释放的就是监测环境的商机。按照要求,到2023年底就要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
2.噪声监测
据了解,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6月5日起正式施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已有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噪声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6273个。截至2021年,全国已有21个城市的312个功能区的声环境监测点位实现了自动监测并报送数据。
接下来,生态环境部将重点落实新噪声法任务,继续完善监测网络建设,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相关的文件,推动自动监测能力监测,并加强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实现社会共管、共治。
3.臭氧监测
夏季来临,首要污染物臭氧也活跃了起来。1-4月份,我国部分地区臭氧浓度同比升幅超过20%,形式不容乐观,污染防治任务仍较重。为掌握臭氧污染浓度水平、主要来源、生成机制等,做好监测工作尤其重要。
与此同时,为针对解决臭氧重要前体物之一的VOCs,生态环境部在重点地区分别开展PM2.5与VOCs协同监测、VOCs多组分监测等。目前,在臭氧污染超标的城市中,已有134个城市开展了VOCs自动监测。
4.海洋监测
《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1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相关负责人指出,海洋生态环境的根子还在陆上,监测也会从海洋倾倒区、海洋油气区、海水浴场、海洋渔业水域等区域着手,推进陆海联动、同抓共治。
另外,关于海洋塑料污染问题,负责人表示,2021年开展的51个区域海洋垃圾监测发现,塑料垃圾已是我国海洋垃圾的主要类型,约占92.9%。因此,生态环境部将加大监测力度,在重点河口海湾开展微塑料监测。
5.碳监测
去年9月以来,我国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进展顺利,重点行业、城市和区域三个层面任务均在不断落实。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获取的数据和比对分析情况看,碳监测的作用初步显现,一方面通过“卫星+无人机+走航”综合监测,有效提升了全面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碳监测也是核算、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
生态环境部将力争在今年年底前,推进更多火电企业开展二氧化碳在线监测,并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国主要区域、重点城市的监测网络。
未来,随着各细分领域任务的不断落实,我国将建立起更为有效、反应更为迅速、指标更全面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有力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重要力量。